受款人或執票人持有市庫支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填具市庫支票換發申請書,檢同原支票向本府財政局庫款支付科申請換發:
一、受款人姓名、名稱記載錯誤者。
二、字跡模糊不清者。
三、票面污損者。
四、發票期逾一年者(如逾五年者,不得申請換發)。 市庫支票換發申請書可經由市府財政局網站下載: http://www.finance.taichung.gov.tw/服務e櫃檯/下載表單與申辦。諮詢電話:04-22289111轉27212。
受款人或執票人持有市庫支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填具市庫支票換發申請書,檢同原支票向本府財政局庫款支付科申請換發:
一、受款人姓名、名稱記載錯誤者。
二、字跡模糊不清者。
三、票面污損者。
四、發票期逾一年者(如逾五年者,不得申請換發)。 市庫支票換發申請書可經由市府財政局網站下載: http://www.finance.taichung.gov.tw/服務e櫃檯/下載表單與申辦。諮詢電話:04-22289111轉2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