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宣導專區 > 廉政宣導專區 >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施放爆竹煙火應注意事項

一、爆竹煙火應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燃放爆竹煙火必須選擇適當地點,並遵循產品使用說明方式施放,例如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千萬不要朝人、建築物或是易燃物丟擲或發射,要是隨意施放,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二、應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燃放,例如不可將飛行類爆竹煙火手持燃放,以免造成危險。


三、燃放爆竹煙火不可朝人或易燃物發射。


四、點燃爆竹煙火後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以免被炸傷。


五、燃放飛行類或升空類爆竹煙火應朝上發射,並注意其飛行路徑,確保燃放後安全無虞,才不致引起火災,造成建築物或其它易燃物燒毀。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關心您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1-26
  • 發布日期: 2017-01-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