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依本府各機關學校收入憑證使用管理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收入憑證使用單位應逐日將新領數、使用數、結存數、起訖號碼及實收金額,填入收入憑證日報表ㄧ式三份,連同現金送出納人員核對點收蓋章後,ㄧ份自存,二份由出納及會計人員分別記帳保存。
【案例】
本市OO區公所使用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未填製收入憑證日報表,與前揭規定未符,應予檢討改善。
【法規】
依本府各機關學校收入憑證使用管理要點第8點第3款規定,收入憑證使用單位應逐日將新領數、使用數、結存數、起訖號碼及實收金額,填入收入憑證日報表ㄧ式三份,連同現金送出納人員核對點收蓋章後,ㄧ份自存,二份由出納及會計人員分別記帳保存。
【案例】
本市OO區公所使用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未填製收入憑證日報表,與前揭規定未符,應予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