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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購市有非公用土地應如何辦理?

請填寫臺中市市有土地承購申請書,並附繳下列證件:
一、使用分區證明一份。
二、有優先承購權者,應附繳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其他必要證件與通知書。
三、有租賃關係者,應附原租約影本及地上私有建物產權證明文件暨最近一期繳納租金收據影本。
四、畸零地應檢附本府都市發展局核發之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及願照查估市價承購之承諾書。
五、申購人如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六、申購人如為法人者,應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奉准設立之文件,並於申請書內加敘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蓋章。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02
  • 發布日期: 2016-08-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