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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做,為什麼要讓民間來參與?

公共建設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做,為什麼要讓民間來參與?
政府與民間各有所長,透過促參(PPIP)建立兩者夥伴關係,將設計、施工、運量及法律變更等風險合理分攤,並運用民間之資金、經營效率及管理專才,其成果將較傳統政府自辦、或完全交由民間辦理(政府完全不管)的兩個極端方式來得有效。
以英國的經驗,傳統政府自己辦理公共建設時,延誤完工或追加預算的情況高達8成,而採而促參(PPIP)方式後,這些不好的情形只有2成;此外,依促參(PPIP)辦理時,公共建設的花費可以較政府自己辦時節省17%,也就是說,讓政府的每一分錢都花的更有價值。
資料來源: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法律權益,公共建設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5
  • 發布日期: 2015-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