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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捐款國庫作業?

一、民眾捐款,屬指定用途者,請逕洽掌理業務之機關辦理(如:內政部之社會救助捐款、教育部之弱勢學生捐款等);屬未指定用途,供國庫統收統支之用者,請逕填國庫繳款書,並持現金或即期支票至國庫經辦行繳納。
二、國庫繳款書及國庫經辦行名單,請至國庫署網站(網址:www.nta.gov.tw)業務導覽\庫政管理及歲入籌編\業務資料之「捐款作業說明及相關書表填寫範例 」查詢。
三、財政部國庫署專人服務電話:(02)23228000轉8514 何小姐詢問。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05
  • 發布日期: 2018-03-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