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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如何辦理開立專戶事項?

一、各機關學校專戶存管之款項在開戶前,應說明理由函報財政局同意後,才能開戶存管。

二、各機關設置專戶,戶名應含機關全銜及專戶用途,例如:臺中市政府財政局零用金專戶,且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專戶;同一性質之專戶,以設置一戶為原則。

三、各機關應於財政局核准開戶日起三十日內完成開戶手續,並填製「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專戶異動備查表」(請至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一級機關網站/財政局/公告訊息/公告法規/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專戶及保管品管理要點之附件下載)函送財政局備查。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10-05
  • 發布日期: 2017-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