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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中要害 小心為上

前言


您身邊一定有不少同事,把存摺、印章或提款卡放在辦公室的抽屜內,因為公家機關附近多設有提款機或銀行,刷簿子、提錢、匯款都很方便;更有不少同事將自有現金、團購集資、旅遊基金置於抽屜內,因為公務機關24 小時都有保全巡邏,各出入口都有監視器,比家裡還安全,為貪圖方便就不帶回家了。


若您也有以上的想法及行為,請仔細研讀下列案例,因為您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可能就是最危險的地方。


案例摘要


「我一早來上班,就發現抽屜有被翻過的痕跡,裡面的現金都不見了,那是我跟同事們下個月要出國旅行的基金,收齊後就要交給旅行社,沒想到…」被害員工A 驚慌失措的說著。


「這小偷真可惡,連我抽屜裡的幾十元零錢都要偷…」被害員工B 義憤填膺的說著。


這是發生在某縣市政府的竊盜案,賊仔哥在數月內先後光顧高雄、臺南、臺中、新竹、桃園及彰化等6 個縣市政府,作案手法如出一轍,趁上班時間洽公民眾進出頻繁之際混入大樓內,先躲在樓梯間等隱蔽角落,待員工下班後,伺機至各樓層,發現若沒有員工在內加班,就逕行闖入,隨機打開或撬開抽屜搜刮財物。


由於賊仔哥曾經從事公務機關事務機器業務,熟悉政府單位辦公環境及作息,於某次竊盜中,被返回取物的女員工撞見,賊仔哥運用過去當維修員經驗,竟然神色自若和女員工寒暄,等女員工走後,再好整以暇的竊取財物。


後因監視錄影畫面曝光,賊仔哥的友人向警方報案而落網,竊盜背後動機是因其向地下錢莊借款80 餘萬元,連本帶利漲至180 萬元,只好鋌而走險,連續犯下6 件縣市政府竊盜案,不法所得竟高達90 餘萬元,警方至其住處取出竊得剩餘的19 餘萬元,其餘款項多拿去抵債或花用,蒙受損失的縣市政府員工大多求償無門,只能自認倒楣。


問題分析


一、 為了洽公民眾方便,公務機關於上班時間難以門禁管制,此時如何在“機關安全”及“便民服務”間取得平衡點?


二、 辦公場所內雖設有保全巡邏及監視錄影設備,就能確保人員及財物安全無虞嗎?


三、 私人貴重物品放置辦公場所內是否妥當?機關同仁的安全維護觀念是否正確?


四、 若於辦公處所內發現可疑人士時該如何處置?機關同仁是否有保持高度警覺?


改善及策進作為


古人有云:「惟事事,乃有其備,有備無患。」,由此可知機關安全維護工作首重預防。於瞭解機關安全狀況後,考量各種不利潛在因素,知所警惕、防微杜漸,確認機關安全維護工作應有之認知與措施,建立各種改善及策進作為預先防範:


一、 現今辦公場所為便民服務多採開放空間,於上班時間洽公民眾進出頻繁,加上出入口多難以全面管制,易成為竊盜犯罪溫床;惟各機關基於場所安全維護之責,仍應於必要範圍內,制訂「人員進出管制辦法」,對於機敏資料存放區、財產存放庫房、中央控制室、電腦機房、網路交換中心等,不分上下班時間,皆應全面監控。若於非上班時間進入機關內,管制人員應先行確認證件並登記進出入時間及目的備查,嚴格執行管制措施;機關於內部辦理對外活動時,應加強保全巡邏次數與留意可疑人士,並強化各項安全維護工作,增進即時應變能力及反應處置能力。


二、 公務機關辦公場所雖有保全定時巡邏與多部監視錄影器系統運作,惟因範圍大、樓層多,又屬開放空間,單憑數位保全人員,無法鉅細靡遺兼顧每個角落,故除了由保全人員確實巡邏外,還要定期檢視監視錄影系統運作狀況,並維修保養及檢討拍攝角度及位置,強化設施安全功能,建立滴水不漏的維護措施。


三、 灌輸同仁正確的安全維護觀念,宣導個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宜置於辦公場所內。公有財物應妥善收存且由專人保管,放置保險箱內並定期盤點。


四、 維護機關安全絕非少數人責任,必頇全體同仁齊心努力,隨時保持高度警覺,不可疏忽懈怠,若遇可疑人、事、物應立即通報駐衛警、保全人員、轄區警察及政風機構,切勿存僥倖心態輕忽情勢,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叮嚀事項


由上述實際案例來看,賊仔哥能順利偷遍6 個縣市政府竊得90 餘萬元,可見辦公處所並非最安全的地方,也由於部分員工缺乏正確的機關安全維護觀念,疏忽懈怠之下造成無法彌補的後果。


另重大竊案發生後,各機關雖有加強門禁管制措施及建置監視系統之作為,然隨時間久遠,相關設備因年久失修或損壞,若無定期檢視,可能早已喪失功能而不自知,同樣的竊案可能一樣再發生,唯有加強機關安全宣導,使員工知所警惕,時時刻刻居安思危、積極防範,貫徹各項安全維護作為,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結語


維護機關安全乃全體員工共同責任,除應時時提高警,留意身邊可疑人、事、物並確實通報處理外,並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維護設備,共同發揮整體力量,以期達到「防患於未然,弭禍於無形」的目標。


所謂“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我們雖無法確保竊案不再發生,但至少也應做到讓有心人士難以下手、知難而退的維護措施,才能共同創造安心、安全、安適的三安辦公環境。


〈摘錄自法務部廉政署機關安全維護錦曩第4 號宣導資料〉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關心您!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貪瀆不法管道如下:


一、「親身舉報」方式:署本部成立24 小時檢舉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由輪值人員負責受理民眾檢舉事項。


二、「電話舉報」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投函舉報」方式:郵政檢舉專用信箱為「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


四、「其他」方式:
(一)傳真檢舉專線為「02-2562-1156」。
(二)電子郵件檢舉信箱為:「gechief-p@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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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1-26
  • 發布日期: 2015-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