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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租賃契約藏舊版,租屋簽約宜慎選

市售租賃契約藏舊版租屋簽約宜慎選
市售租賃契約藏舊版租屋簽約宜慎選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承租人,舊版契約存在「押金上限及返還時點不明確」、「不當轉嫁稅捐」、「加重承租人違約之責任」等不利條款,倘貿然簽約,恐對自身權益有所損害。簽約前請務必做到下列步驟以保障自身權益:
1.選擇正確之銷售通路購買新版契約,並自備新版契約與出租人簽約。
2.租賃契約倘由出租人提供者,應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同。
3.倘出租人提供不合規定之舊版契約,應拒絕簽約,並可檢附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文摘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提醒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6-02
  • 發布日期: 2022-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