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115年9月底止,本府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778億元。
(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70億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3.0萬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369億元。
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
臺中市政府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 公庫無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詳如附件)
註:每月10日公告前1個月之債務資訊。
一、截至115年9月底止,本府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778億元。
(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70億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3.0萬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369億元。
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
臺中市政府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 公庫無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詳如附件)
註:每月10日公告前1個月之債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