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請業者辦理酒類廣告促銷及容器標示時,優先使用「找代駕 保平安」等警語

請業者辦理酒類廣告促銷及容器標示時,優先使用「找代駕 保平安」、「安全誠無價 酒後找代駕」或「酒後找代駕 平安送到家」等警語,並放大字體儘量醒目,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遏阻酒駕憾事發生。
另請具飲酒場所之販酒業者宣導提供酒後代駕服務。

 

聯絡人:財政局菸酒管理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7313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0
  • 發布日期: 2023-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