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之費用 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應注意主要在規範公務員參與私部門活動部分,除明訂限額及標準,以資明確外,並避免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等第三人藉此方式賄賂˙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籌辦或邀請,應先簽報其長官核准及知會政風機構 登錄後始得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