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違章應先查詢土地坐落之區別、段別及地號或明確位置,由該區區公所進行查報後,再由本府都市發展局依規辦理;如係環境髒亂部分則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規查處;治安問題則由本府警察局辦理。至被占用土地倘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之國有土地,其權屬非屬市有,本府無使用及管理權,應轉請土地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依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