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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新四法(1)

打詐新四法(1)
打詐新四法(1)

打詐新四法(1)

執法新利器-保存「網路流量紀錄」:電信事業及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有保存及協助執行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通信紀錄的義務【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網路假投資郵件
反查郵件真正寄送人

*詐騙網站
 反求背後真正營運IP

*網路詐騙郵件
 分析發送對象,發揮預警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03
  • 發布日期: 2025-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