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業務單位依申請動支災害所需經費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復建工程:災害照片、經費概算表;開口契約:簽呈請敘明前三年度辦理災害搶險及搶修工作之實際規模)簽會財政局及主計處,陳 市長核可。
二、登入行政院主計處公務預算會計資訊系統直轄市版。登打 【災害準備金申請作業】(依下拉選單選取發生業務單位、動支計畫名稱、用途別,輸入動支內容、動支金額、核准金額)
三、請至財政局財務管理科下載並掣製災害準備金動支數額表、歲出計畫說明提要與各項費用明細表各 8 份,加製封面裝訂成冊後逐級核章,併同奉核簽呈影本函送財政局核定分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