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本部: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專門委員
財務管理科:市庫管理、公務機關財務管理、財務計畫評核、歲入及對外投資、債券及債務管理、市營事業及基金之財務監督、投資及開發效益評核、基層金融輔導等事項。
庫款支付科:支付案件之點收、審核與預算餘額查對、庫款支付事項、支付帳務處理事項、空白市庫支票之請領、保管及簽放、市庫支票換發、補發、作廢、掛失及註銷等事項。
菸酒管理科:私劣菸酒查緝及法令宣導、菸酒廠商管理輔導、私劣菸酒查扣及銷毀等事項。
公產管理科:公用財產之管理、財產檢核與監督、市有公用財產管理政策、計畫及法令之研訂、產籍之建制及更新、各管理機關財產管理之輔導與協助、綜理各管理機關眷舍房地處理等事項。
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清查、出租、出售、借用、撥用及被占用或閒置土地之管理利用、欠費催繳、司法訴訟、強制執行及債權憑證管理等事項。
非公用財產開發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開發經營、參與聯合開發、合作開發、都市更新、重劃、區段徵收等建設開發計畫之擬訂與推動、設定地上權、信託管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推動與列管、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管理等事項。
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研考、財產管理、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資訊室:財務管理、財產管理、庫款支付管理等財政資訊系統之規劃、開發、管理、維護、教育訓練及財產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理等事項。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