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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私劣酒發生重大傷害事故緊急通報作業規定及範例

酒類進口及產製雖採許可制,但係屬公開、流通販售,發生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事故時,其影響並無一定範疇,為期降低緊急重大傷害事故危害範圍,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各相關機關間之聯繫與配合極為重要。因此,事故發生時,發生地之菸酒主管機關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以同時於第一時間作複式多元通報,期能透過相關機關之協助,最短時間內釐清案情、取得證據,作即時之應變處理,以避免危害擴大。

詳細作業規定及範例,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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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24
  • 發布日期: 2019-07-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