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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個資外洩 保障消費安全1/2

消保宣導
消保宣導

01查詢或請求閱覽
無論是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蒐集而得之個人資料, 都不得拒絕當事人查詢或閱覽。

02 請求製給複製本
民眾若想保存自身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例如消費明細、健康檢查報告等,可隨時向機關申請提供複製本。

03 請求補充或更正
若民眾對於自身於機關留存之個人資料有疑問,欲補充或更正相關資料,可請求機關協助維持資料的正確性。

0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民眾可主動要求機關停止繼續蒐集、處理、利用自身個人資料,例如信用卡剪卡後,可一併要求發卡銀行與信用卡公司停止蒐集相關財務資訊。

05 請求刪除
若不希望自己的個人資料一直留存於不會繼續往來的機關內,民眾可請求機關刪除自身個人資料。

除了上述5項權利外,當事人在發現自身權益受損時, 也能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民眾一定要具備足夠的個資保護意識, 才能有效行使個資法賦予之權利,而不致使個資被濫用喔!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提醒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06
  • 發布日期: 2020-10-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