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臺中市政府110年度菸酒管理暨查緝工作計畫。
貳、目的:多元廣泛運用媒體、活動及教育訓練等方式,向菸酒業者及消費者宣導菸酒管理法規及權益,並期減少菸酒違規情形。
參、執行機關:本府財政局。
肆、宣導期間: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伍、執行方式
一、媒體類宣導
(一)平面媒體、新聞稿:於報紙、雜誌刊登菸酒法令宣導廣告,以及即時發布新聞稿宣導菸酒相關資訊。
(二)電視、廣播、電子媒體:於本府網站、各機關跑馬燈、各區公所LED牆、有線電視跑馬燈、公車候車亭、公車車體辦理菸酒法令宣導。
(三)發送電子宣導海報請各區公所及大專院校協助刊登宣導。
二、活動類宣導
(一)結合本府大型活動辦理菸酒法令及消費權益宣導。
(二)針對人潮眾多之市場、花市或景點,宣導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
(三)針對特定族群(如:網路使用者)加強宣導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
三、針對網路不得販賣菸酒加強宣導
(一)藉由發布即時網路新聞稿宣導菸酒管理法相關法規資訊。
(二)製作菸酒法令宣導海報及DM,於結合大型活動設攤宣導時一併發送。
(三)於本市公車車體及候車亭張貼菸酒不得於網路販賣等相關法令宣導文宣,增加民眾對法令認知。
(四)函請網路拍賣平台加強宣導網路不能販賣菸酒之相關規定。
四、教育訓練類宣導
(一)舉辦製酒業者講習,提升業者產製、行銷能力及宣導菸酒法令規定。
(二)辦理查緝小組教育訓練,提升查緝專業能力。
五、網路社群類宣導
拍攝平時菸酒查緝執行情形,並藉由電子媒體宣傳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
陸、活動期程
工作推動內容/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媒體宣導菸酒法令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製酒業者講習 | v | |||||||||||
菸酒法令及消費者權益宣導活動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網路社群類宣導活動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查緝小組教育訓練 | v | v |
柒、經費:執行相關經費,由本府財政局預算支應。
捌、預期效益:
一、由業者與民眾「知法守法」,進而保障菸酒消費權益。
二、加強菸酒查緝人員專業辨識能力及查緝技巧,以維護菸酒消費安全。
三、加強於網路宣導菸酒管理法規定,避免民眾誤觸法令,以期網路違規販賣菸酒案件減量。
玖、其他:宣導活動視業務活動重要性及效益機動彈性調整,並於年度結束前達成宣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