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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查獲違規菸酒,加強菸酒管理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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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於110年1月25日至1月27日期間,配合財政部執行110年春節前私劣菸酒查緝專案,共查獲違規案件9件,其中違規菸品計3,791包,違規酒品計6,620公升,上開案件將分別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或第46條規定裁處,裁罰金額最低為新臺幣3萬元,最高可至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

為免民眾誤觸菸酒法令受罰,財政局再次呼籲,若違規產製私菸私酒(超過100公升)或販賣私菸私酒,即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罰鍰;另民眾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菸酒、標示不全菸酒及低價劣質菸酒,以確保消費菸酒安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03
  • 發布日期: 2021-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