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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情形

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情形
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情形

˙以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屬之名義收受者
˙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或前款之人者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04
  • 發布日期: 2024-03-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