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13年度「開源節流作業計畫」- 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引進民間經營活力,減輕本府財政負擔執行情形
項目內容 |
推辦機關 |
執行機關 |
113年度開源節流執行績效成果 |
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引進民間經營活力,減輕本府財政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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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自償率較高之公共建設計畫,應以BOT或其他方式鼓勵民間參與投資,以減輕本府財政負擔。 |
財政局 |
各機關 |
共計7案件,節流之吸引民間投資金額總計40億8,803萬8,000元。案件如下: 1.臺中市梧棲區下寮段52、57、62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2.臺中市清水區銀聯段587-11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3.臺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112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4.臺中市北屯區鑫新平段176-1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5.台中市大里區市七及廣二用地合併開發BOT案。 6.臺中市節能路燈換裝暨維護案(第一區及第二區)。 7.臺中市北屯區太和段224、225地號市場用地BOT案。 |
(二)對於適合公辦民營之業務,應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政府採購法及臺中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作為依據,配合訂定相關作業計畫或要點據以辦理,以提高市有財產之管理營運效益,使公私共享開發營運利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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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
各機關 |
共計5案件,節流之吸引民間投資金額總計5億8,481萬7,000元。案件如下: 1.臺中市立仁愛綜合長照機構投資裝修營運移轉(ROT)案。 2.臺中產業故事館營運移轉案。 3.臺中市南屯國民運動中心營運移轉(OT)案。 4.臺中流行影音中心營運移轉案。 5.大屯郡役所暨臺中州廳附屬建築群營運移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