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冷凍(藏)食品應注意
- 注意廠商食品「冷凍」櫃應維持在-18℃以下,而「冷藏」櫃應維持在0℃至7℃;冷凍食品應與冷藏食品分開貯存及販賣
- 貯存或陳列於冷凍(藏)櫃內時,不得超越最大裝載線
- 販賣業者不得改變製造業者設定之保存溫度。(如:製造業者原來設定溫度為-20℃以下,販賣業者須將該食品保存在-20℃度以下
- 冷凍(庫)櫃、冷藏(庫)櫃應定期除霜,並保持清潔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關心您~
聯絡人:政風室 曾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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