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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公產管理科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公產管理科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文件:
1.履歷表(應包含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能力佐證資料及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有外國學歷者,請備妥中文譯本及認證相關證明文件)。
3.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二、報名方式:符合前項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將報名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於114 年12 月5 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公產管理科侯小姐收(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 號惠中樓1樓。電話:04-22289111 分機:27427),逾期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2.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 名,及視情況增列備取2 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 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未獲甄選或遴用者恕不通知及資料不退還。
其他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38948 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5年10 月底),約僱人員於期限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時,應即予以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六)科系要求:不拘
(七)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重型機車駕照、普通小型車駕照
(八)工作經驗:不拘
(九)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十)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連絡人 臺中市 政府財政局公產管理科侯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 分機:27427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25
  • 發布日期: 2025-11-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