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2年歲入決算審定數1,025億元,其來源以稅課收入為最大宗,計616億元,占60.11%,其餘依次為補助收入223億元,占21.80%,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65億元,占6.34%,其他收入45億元,占4.41%,規費收入34億元,占3.31%,罰款及賠償收入25億元,占2.42%,財產收入12億元,占1.14%,捐獻及贈與收入5億元,占0.46%,詳細內容詳附件。
本市102年歲入決算審定數1,025億元,其來源以稅課收入為最大宗,計616億元,占60.11%,其餘依次為補助收入223億元,占21.80%,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65億元,占6.34%,其他收入45億元,占4.41%,規費收入34億元,占3.31%,罰款及賠償收入25億元,占2.42%,財產收入12億元,占1.14%,捐獻及贈與收入5億元,占0.46%,詳細內容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