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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酒品安全把關 中秋節前破獲合法業者產製非法酒品

為酒品安全把關  中秋節前破獲合法業者產製非法酒品
為酒品安全把關 中秋節前破獲合法業者產製非法酒品

本府於9月28日配合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第一大隊、財政部國庫署、中區國稅局查獲本轄製酒業者「平O光酒品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三精一水調製標示不符酒品,並於登記廠區外之豐原、神岡等處所產製私酒,查扣香料1批及約115公噸酒品(私酒62公噸、成品酒53公噸),約可分裝超過16萬瓶,市值約1,900萬元,若流入市面,國庫將損失菸酒稅捐約920萬元。


本案是合法酒廠違規生產酒品,經本府市面抽檢發現有低價販售情事,且其葡萄酒有機酸成份與財政部訂頒之合理參考值不符,本府將其列為重點追蹤對象,並與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第一大隊歷經一年餘長期佈線跟監、蒐證,過程中發現業者於合法廠區外,疑似另有其他處所非法產製私酒,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從中牟取鉅額不法利益,其於廠區外產製私酒、酒品標示不實等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


本案經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於9月28日發動搜索行動,一舉偵破豐原、神岡等7處違規地點,其中有「卡碧888經典紅葡萄酒」、「卡碧1314白葡萄酒」及「果寶蔓越莓紅酒」等3種酒品是以香料、酒精、糖精等三精一水成份調合而成,卻以葡萄釀造酒標示欺騙消費者,全案目前由檢察官以詐欺案罪嫌辦理,基於刑事優先原則,本府將俟判決後再辦理後續行政裁罰事宜,依菸酒管理法規定本案最重依法得撤銷業者製酒業許可執照。


財政局表示,本次所查獲標示不實之3種酒品已有部分流入市面,為維護消費者用酒安全,業已函請各縣市政府針對本案查獲酒品通知轄區業者立即下架,財政局並再次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及低價劣質菸酒」,以確保自身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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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5
  • 發布日期: 2017-10-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