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其他再製酒類」,名稱並修正為「財政部優質酒類再製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另廢止「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水果再製酒類」,業經財政部114年11月14日台財庫字第11403772150號及第11403772151號令修正及廢止發布,修正後內容如附件。
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其他再製酒類」,名稱並修正為「財政部優質酒類再製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另廢止「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水果再製酒類」,業經財政部114年11月14日台財庫字第11403772150號及第11403772151號令修正及廢止發布,修正後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