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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之洩密時機

公務員的洩密行為,皆係故意或因疏失未確實遵守保密規定,導致處理機密業務過程中洩露機密,不僅妨礙業務之進行,更可能使自己遭受訟累,影響往後之公務生涯,不可不慎,以下茲就可能發生洩密之時點加以介紹,以杜絕洩密情事:


一、談天閒聊時:當我們在和親朋好友閒聊時,難免互相表達關懷與問候之意,其間總會提及目前工作情況,甚至涉及工作內容,於不經意下洩漏職務上機密。


二、突顯自己的重要時:有些人基於個性使然,刻意透露職務上所知悉的機密炫耀自己,以彰顯自己的重要。


三、同儕討論業務時:公務員遇到辦理與自身相同業務之同仁或與他人業務聯繫時,總會交換工作心得,討論業務精進之方法,無意間很容易將機密業務提出來討論,進而造成洩密事件。


四、保護自己時:當機密業務承辦人在執行職務時,難免會與他業務承辦人發生衝突,當事人為表明立場或澄清事實時,可能會將職務上之機密事項提出說明,造成洩密。


五、受功利誘惑時:承辦機密業務人員,有時容易受到上級長官或民意代表之壓力透露機密資料,以換取長官照顧或民意代表的支持,更有部分人員因受財物誘惑而做出洩密行為。


六、飲宴應酬時:每逢飯局時,當在座者等候菜餚氣氛尷尬時,會儘可能找話題引起在場人員的興趣,其中以機密業務最具吸引力,從而發生洩密行為。


七、過於信任他人:處理機密業務時,認為平日的工作伙伴得以信賴,進而將應依保密程序的機密業務,未依保密作業規定交由同仁傳遞或協助,而遭非法定人員獲悉。


洩密事件的發生,常始於無心之過,究其原因,多為缺乏警覺心,因此,提高保密警覺實為公務人員應有之共識與認知,唯有隨時注意遠離容易洩密的時機,並恪遵守口如瓶的保密原則,方能確保公務機密安全,避免於違法上身。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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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1-15
  • 發布日期: 2016-10-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