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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對職務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處理

有職務利害關係之餽贈
有職務利害關係之餽贈

公務員對職務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處理

原則應拒絕,但有下列情形,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得受贈之

1.屬公務禮儀

2.長官之獎勵或慰問

3.受贈財物市價新台幣500元以下,或對本機關多數人為之,市價總額新台幣1000元以下

4.因結婚、生育、喬遷、升遷異動、退休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等受贈之財務,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關心您~

聯絡人:政風室 曾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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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27
  • 發布日期: 2025-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