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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作業要點(110年5月13日修正)

101年04月30日訂定
104年05月05日中市財人字第1040006724號函修正
108年03月28日中市財人字第1080004507號函修正
108年08月21日中市財人字第1080011477號函修正
110年05月13日中市財人字第1100006288號函修正

一、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本局性別平等業務,落實性別友善政策,營造無性別歧視之環境,特設置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性別平等業務之提供諮詢及指導規劃事項。
(二)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教育及推動事項。
(三)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及環境審議事項。
(四)落實現職人員之推動性別主流化相關事項。
(五)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三、本小組成員:
(一)置委員十三人,除由主任秘書(性別聯絡人)擔任委員兼召集人外,並應外聘專家、學者一人,其餘十一人由本局各科室各推薦一人擔任,提請局長聘任之。
(二)除特殊情形外,本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四、本小組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派之。任期內出缺時,由出缺委員之單位主管另行推薦人選遞補,但遞補人選應符合小組成員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規定,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但出缺任期未滿三個月者,不予補派。

五、小組會議及運作:
(一)本小組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上半年會議建議於二月前召開完竣,下半年會議建議於七月前召開完竣,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二)本小組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出席委員可否意見同數時,由主席決定。
(三)會議紀錄應循序提報性別主流化工具推動組會議、會前協商會議、委員定期會報告。

六、本小組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本局有關人員、相關機關代表或學者、專家列席。

七、本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非本局委員出席會議時,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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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10
  • 發布日期: 2021-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