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依本市市庫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各機關自行收納稅課收入以外之規費、罰鍰及其他依法徵收應解繳市庫之各項收入,應使用收入憑證。【案例】本市OO國中自行收納6月份資源回收金,金額9,311元,未依上揭規定使用收入憑證,應予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