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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產製菸酒是否須取得許可執照?菸酒製造業者申請許可設立之基本資格?

1.菸酒製造業者,須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1條)。

 

2.菸製造業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酒製造業除未變性酒精製造業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外,應以公司、合夥、獨資事業或其他依法設立之農業組織(菸酒管理法第9條)。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02
  • 發布日期: 2016-03-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