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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由民間來做,政府也要負責嗎?

公共建設由民間來做,政府也要負責嗎?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不代表政府就不管。
政府應主導整體規劃,有效率地透過契約規範,確實評估民間廠商之履約情形,以符合公共建設之政策目標及應有效益,如果民間廠商在興建、營運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時,政府為避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必要時會強制接管,所以人民的權益不會因為是民間辦理而受損。
資料來源: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法律權益,公共建設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5
  • 發布日期: 2015-0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