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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用市有房地,應如何辦理?

一、填具申請書並敘明使用目的後,向本府市有土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管理機關核准後,簽訂租賃契約、辦理公證,繳交租金及保證金,才可以使用市有房地,相關申請書格式可至本府財政局網站下載。


二、申請人應附證件有:
(一)身分證明文件。
(二)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資料。
(三)地籍位置圖。
(四)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非都市土地免附)。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5
  • 發布日期: 2017-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