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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短期租用市有房地,應如何辦理?

一、請您填具申請書,敘明使用目的,向該市有房地之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簽訂租賃契約、辦理公證,繳交租金及保證金後,才可以使用市有房地。

二、「臺中市市有不動產短期承租申請書(範本)」可至本府財政局網站-公告訊息-公告法規-臺中市市有不動產短期出租作業要點項下下載,申請人應檢附文件有:(一)身分證明文件。(二)地籍位置圖。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0
  • 發布日期: 2017-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