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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市有土地遭人占建建物,應向誰舉發?

一、本市市有財產按其使用政策及其性質,分別由各該管理機關管理、使用及收益,爰請依土地坐落之區別、段別及地號,向該土地之管理機關反映。

二、至於涉及違章部分,則應由該區區公所進行查報後,再移由本府都市發展局依規辦理。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0
  • 發布日期: 2017-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 點閱次數: 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