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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中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110年7月30日(星期五)9時

貳、開會地點:視訊會議

參、主持人:黃副市長國榮

肆、出(列)席機關及人員:詳參加者名單    紀錄:林美青

伍、主席致詞:(略)

陸、推動促參業務概況報告:(略)

黃委員時中:貴府辦理促參紓困措施,係由各執行機關按個案評估,標準不一,易生爭議,建議由市府統一訂定計算方式(標準),處理效率較高,避免爭議。

財政局:本府各促參案之經營型態、收費標準及停業休館時間等態樣皆不同,爰本府各執行機關皆依財政部函示規定,評估個案受疫情影響程度,並檢視契約及審查民間機構所提送相關佐證資料,針對權管場館研議適當的紓困減收標準,進行土地租金、權利金之減收或實施緩繳等措施,較符合實情;另有關延長興建、營運期間亦依財政部建議之計算方式辦理。

主席裁示:疫情期間本府提出「紓困九箭」、「紓困十方」及「振興經濟大補帖」等方案,各業務主管機關針對權管業務,亦積極進行檢討並研議提出各項紓困方案,市府同心,共同幫助業者度過危機。本府紓困措施雖無統一計算標準,惟各執行機關皆有把握基本原則,有效率即時處理。目前疫情由三級警戒調降為二級警戒,本府相關經濟振興方案亦持續推動辦理中。

柒、業務報告:

一、已簽約案件進度落後辦理情形:

(一)編號13「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臺中市公有停車場逢甲停87興建營運移轉投資計畫案」
洪委員裕勝:本案緩建方案,後期116年起續建工程2年部分,經瞭解臺中市目前研議新建規劃中的旅館案件諸多,未來恐興建過度,供給過剩,且需考量缺工缺料、物價上漲等因素,爰建議各機關辦理類似案件時,均應審慎評估,加強督導。
主席裁示:
1. 本案進行協商階段,契約雙方已有共識,目前辦理簽辦作業中,請交通局儘速完成行政程序,確切地讓民間機構瞭解後續處理方式並給予協助,雙方共同合作、目標一致協力完成。
2. 各執行機關辦理促參案時應充分瞭解本市各項投資建設,審慎辦理評估作業,請財政局協助各執行機關因應未來的變化。

(二)編號49「臺中洲際棒球場促進民間參與擴建整建暨營運案-第二期開發BOT部分」
主席裁示:疫情日漸趨於穩定,期望本案能順利於年底前開工。

(三)編號51「臺中市中興游泳池暨二信游泳池擴建整建營運移轉案−二信游泳池BOT部分」
范委員雪梅:本案工程逾期,待工程完竣後,按逾期天數依約課責部分,建議運動局基於公平、合理原則依契約規定辦理。
主席裁示:請運動局督促民間機構加緊趕工,並注重工程品質,以符合民眾之期許,相關追究責任問題亦應辦理,請運動局重視本案並依契約規定處理。

(四)編號56「臺中市后里馬場及花舞館營運移轉案」
財政局:
1. 各執行機關辦理甄審作業,倘申請人提送之投資計畫書較簡略時,將相對地增加後續議約或審查投資執行計畫書作業之困難,爰請多加考量納入參考。
2. 本案審查投資執行計畫書之部分意見,逾越招商文件所規定之條件,因此投資執行計畫書遲遲未能通過審查,請各機關多加注意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3. 為使後續營運履約有所依據,且避免民間機構簽約後配合度不高,建議各機關於簽約前完成投資執行計畫書之審查作業。
蔡委員宜靜:
1. 倘未曾參與甄審會評審之委員,於投資執行計畫書所提供的審查意見,建議可提供民間機構作為未來營運之參考,無須納入投資執行計畫書,避免審查作業延宕。
2. 促參案合作初期,雙方應以和諧、平等及相互溝通模式來運作,透過良好互動關係,共同解決爭議問題,以避免相關期程延宕。
3. 本案簽約後,投資執行計畫書無法通過審查,以致民間機構未能依約開始營運,其中涉及違反契約規定依約課責部分,以及後續營運期間是否需延長之問題,建議觀旅局應全面檢視並釐清是否可歸責於民間機構?避免衍生履約爭議。
主席裁示:
1. 本案進度落後情形,後續依契約辦理時,請觀旅局周延考量。上述委員及財政局之建議及提示事項,請觀旅局參酌辦理。
2. 各機關權管業務涉及工程合約履約爭議事項者,皆應衡酌情況積極辦理,本於合理、公平、公正原則依契約規定辦理,避免產生更多成本、費用。
3. 各執行機關辦理投資執行計畫書審查作業時,審查之範圍及內容等,應與招商文件規定一致,以利促參案順利進行。

二、本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目前辦理情形:

(一)未簽約案件編號26「臺中市文山焚化廠興建營運移轉案(ROT+BOT)」
財政局:本案因政策考量目前定位修正中,建議環保局提早研議對策,委請顧問公司協助規劃,以利促參案之推動。
主席裁示:
1. 焚化廠目前委由廠商代操作處理中,契約將於110年10月6日到期,現因促參案進度落後,無法如期招商,請環保局賡續委由廠商進行代操作作業。
2. 本案政策考量定位尚在修正中,後續行政程序,不論民間參與方式是ROT或BOT,請環保局賡續委請顧問公司協助評估規劃。

(二)未簽約案件編號30「臺中市大坑都會森林環境教育與旅客服務中心BOT案可行性評估計畫」
主席裁示:本案不續行促參作業程序,解除列管。

捌、散會:10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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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8-11
  • 發布日期: 2021-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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